关注民生冷暖 构建司法和谐
—文安法院司法和谐工作侧纪
近年来,文安县法院以“关注民生冷暖、构建司法和谐”理念统领工作全局,积极调处各类纠纷,拓展信访渠道、遏制裁判不公,使司法和谐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为辖区群众提供了公正、公平、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强化制度管理 规范司法行为
在日常司法活动中,该院始终坚持“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正规范,以规范抓落实,以落实保效率”的工作方针,根据全院司法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法庭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大力推行周小结、月汇总、季评比等新的绩效考评模式,将审判业务与干警管理进行科学的量化,初步形成了以岗位目标责任机制为主体,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案件质量评查、民主评议等激励、监督、评价机制为补充的综合制度体系。
制度实施过程中,该院通过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奖优惩劣,既维护制度的刚性,又注重保持适度弹性,使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用,逐渐实现以“制度管人”、“制度服人”代替 “人管人”。同时,该院根据每名干警工作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建立健全了干警司法档案,将干警履职情况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大力表彰,发现问题的及时诫勉,无所作为的提出警告,部门出现重大问题的,则严格按相关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而进一步完善了遏制违法违纪、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了全院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效能管理朝着科学、廉洁、高效的方向健康发展。
优化诉讼环境 提高服务水平
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诉讼难题,该院将诉讼流程示意图、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接待人、举报电话等事项制栏上墙,并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服务台,常备纸张、笔墨、饮水机等诉讼用品,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更加便利。为避免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该院从立案庭抽调专门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诉前引导,并积极推行诉讼风险告知、法律程序告知、证据规则告知等制度,让当事人对打官司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便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降低诉讼风险。实行立案、送达、财产保全“一站式”服务模式,让当事人“足不出庭”就能办结全部立案手续,当日立案率达到95%以上。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赶到法院立案,并且不立即立案将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工作实际,该院规定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并能够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帐户、密码的,就可以实行电话立案。
针对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后对结果产生疑问或提出异议的问题,该院从提高法官的服务态度,规范庭审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和加强为民司法意识等方面入手,要求法官从自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等细微之处做起,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并认真落实了“判后答疑”制度。结案后,由主审法官告知当事人裁判的依据及理由,化解当事人的疑虑,防范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实施司法救助 保护弱势群体
4月1日,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正式实施。该院在自身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不但严格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对司法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及救助措施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畅通了司法救助渠道。对因交通、医疗事故受损害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并开辟了社会弱势群体诉讼活动“绿色通道”,努力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该院先后为500余名贫困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达30多万元,使许多困难群众的诉权得以实现,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加大调解力度 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诚心为民着想,悉心为民服务,而调解是构建和谐司法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该院把便民、利民放在审判工作首位,通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全覆盖”式调解,继续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为老百姓解决纠纷,使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覆盖”式调解就是在扎实做好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将民商事案件调解机制引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执行等工作之中,穷尽一切调解形式和手段,使调解工作灵活贯穿于法院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以民商调解为主体、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执行和解为支撑的司法调解“全方位覆盖”。“走出去、请进来”是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重要方式。“走出去”就是利用人民法院的人才优势,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从法律知识、庭审观摩、日常个案、典型经验、矛盾排查等方面给予指导,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形成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三位一体”调解机制。“请进来”是以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为依托,适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党政部门、调委会、诉讼联络员以及工青妇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源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之中,采用各种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全力打造“零判决法院”。今年1月份,该院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成功调处了一起45名农民工诉文安县政府,要求县政府返还出国劳务款130万元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文安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由于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点多面广、关系复杂、人员分散,使得一些民间纠纷不能及时诉至法院,导致矛盾激化。根据这种情况,该院因地制宜地改变了过去那种坐等案件上门的诉讼模式,通过设立诉讼联络员、开展巡回办案等形式,主动深入到基层农村,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有效解决了诉讼时效紧与群众劳务忙这一突出矛盾,使当事人能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解决纠纷。该院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等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近三年来,该院先后组织法律知识宣传活动10余次,散发宣传材料4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落实“五种机制” 破解执行难题
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告别执行难,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作建立五大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从落实协助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和解联动机制、基金救助联动机制、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制等五种机制入手,不断强化执行干警的职责意识,巩固和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该院着重加强了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将和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有效化解了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今年一季度,该院执结案件64件,其中执行和解结案26件,占结案数的40.62%。
深化信访工作 热情服务解民忧
处理好涉诉信访工作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之一。该院以热情接待、有问必复、便民来访、助民知法为突破品,全面提升接访质量和工作效率,使信访工作成为法院为民服务、为民解难的窗口。一是专门设立了涉诉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制定了《信访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信访接待人员做到“三声四心”,即接待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解答问题耐心、听诉问讼细心、服务群众热心、办理案件公心。二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听取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三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形成健全、完备、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网络。近三年来,该院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000人(次),处理信访案件70多件,结案率100%。2006年,该院被文安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让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让赢了官司的人的标的物尽最大努力得到执行……”该院院长张海河经常说的一句话,既阐明了司法和谐的本质,也再一次道出了文安法院全体干警的心声。